企业在办理货物退运时,
有哪些要求与注意事项呢?
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!
Part.1
什么是退运货物?
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、短少、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、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、进境的货物。监管方式代码“4561”。
Part.2
退运货物的适用范围
代码 |
名称 |
代码 |
名称 |
|
0110 |
一般贸易 |
0130 |
易贷贸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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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39 |
旅游购物商品 |
1523 |
租赁贸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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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16 |
寄售代销 |
2025 2225
|
合资合作设备 外资设备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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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31 |
外汇免税商品 |
3010 |
货样广告品 |
|
3339 |
其他进出口免费 |
3410 |
承包工程进口 |
|
3422 |
对外承包出口 |
3511 |
无偿援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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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12 |
捐赠物资 |
4019 |
边境小额 |
|
4039 |
对台小额 |
9739 |
其它贸易 |
Part.3
退运货物不适用的情形
一、货物进境后、放行结关前退运的货物,监管方式“直接退运”(4500)。
二、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退运,监管方式为“来料料件退换”(0300)、“进料料件退换”(0700)、“来料成品退换”(4400)、“进料成品退换”(4600)。
三、加工贸易设备退运,监管方式为“加工设备退运”(0466)。
四、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退运,监管方式为“租赁不满一年”(1500)。
五、加工贸易设备退运,监管方式为“加工设备退运”(0466)。
六、出口加工区进设备退运出境,监管方式为“区内设备退运”(5361)。
七、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,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,监管方式为“其他”(9900)。
Part.4
哪种退运货物可以免税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》国务院令〔2003〕0392号第四十三条:“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,不征收进口关税。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,不征收出口关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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