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一、食品进口清关之收货人备案
去到货口岸做收货人备案(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只需办理一次即可,全国各口岸通用,货物到港前要做好收货人备案,拿到备案号后才可以报检;备案单位跟实际收货人要一致,而且备案单位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。)
二、食品进口清关之中文标签备案
到商检局作中文标签备案。(约十个工作日完成)凡是进口食品必须要做中文标签备案,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(一)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、中文标签样张、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样品两瓶;
(二)关于食品进口中文标签的制作,商检局是有确切要求的,详细资料如下:
1.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必须标注内容"的规定,具体应该包括: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原产国或地区、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贮藏方法、经销商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2.具体制作方法:
2.1将上述"必须标注内容"直接印制在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的相应位置;
2.2如不能直接印刷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,将上述内容印制成面积适合的中文标签进行加贴,应加贴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定位置,加贴好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标签样张,并以平面形式扫描在A4纸上。
3.食品进口时,加贴的位置及内容必须标签样张相一致。加贴的中文标签所覆盖的原标签外文内容不需再进行对应翻译标注。
三、食品进口清关之报检预审
食品进口报关前需要报检,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:
(一)国外产地证
(二)国外卫生证书
(三)标签内容中文翻译
(四)产品标签样张(预包装食品,原材料类一般不需要)检验检疫窗口批复通过后,出货物进口通关单,用来报关。
四、食品进口清关之进口报关
报关出税单,需要提供如下资料:
(一)原产地证
(二)卫生证书
(三)生产商产品成份分析报告,产品在其国家(地区)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
(四)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
(五)中文标签样张三份
(六)生产商灌装日期证明
(七)装箱单 、invoice(Commercial invoice)、贸易合同
(八)生产国薰蒸证明书—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有标注”IPPC”标识,则不需提供,如果没有标注,则需要提供原件” 薰蒸证书” 如果同一批货跟不同的供应商买的,需要不同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。
五、食品进口清关之缴纳关税
六、食品进口清关之海关查验
凭完税税单缴款确认书到海关核实无误后,3--7工作日完成海关查验手续,海关放行。海关放行后安排运输到指定商检局监管库,申请商检抽验。
七、食品进口清关之法定商检
货物入监管仓后安排商检人员到现场抽检;
(一)现场检验合格则:采样——实验室检测——合格后拟证(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审,复审不合格,则该票货物不能进口)——证稿审核——检务复审——出具卫生证书;
(二)现场检验不合格:能返工整理的,出具《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》,返工处理后申请检验;不能返工处理的,出具不相合格证书。
八、食品进口清关之提货销售
收货人拿到商检局出具的合格卫生证书后,上市正常销售。